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见习记者 张晓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摄影记者 邹斌
通讯员 张强
实习生 魏芷瑶 李露
“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怎么办?”“老公打的欠条我没有签字,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只有转账记录能不能要回钱?”5月8日上午10时至11时,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乌龙泉法庭副庭长石英做客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市民有约栏目,解答市民有关借贷纠纷的疑问,一个小时的热线时间里,电话不断。
借条未明确还款时间该如何催要
法官:可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钱
市民王先生打来电话咨询,他在2020年年初借钱给了在国外读书的同学,双方没有写过借条之类的,对方中途陆陆续续有还钱,所以他也没有怀疑,但去年年底又借钱给这个同学后,发现他被拉黑了。王先生不知道这个同学家在哪里,只是听说同学今年要回国。他是否还有可能把钱要回来。
听了王先生的描述,石英追问王先生与同学之间的聊天记录是否能够明确双方具有借贷的意思表示,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还款记录是否保留完整。把证据保留好以后,另外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石英建议王先生想办法获取该同学信息,在诉讼时效期内起诉。或者采取短信、电话录音等方式催要钱,让诉讼时效中断,而诉讼时效从中断之日开始又重新计算3年。因此,出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催款证据。催款时,切记注意方法,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不可使用暴力、违法途径。
一位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当初借钱给儿子买房,儿子写的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时间,自己也没有催他们,这样没写清楚会不会导致对方可以一直不还钱。石英解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之下,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该读者追问合理期限是什么意思?石英补充道,合理期限要结合借贷金额、催要时间等具体情况来看。
还有多位读者打来类似电话,咨询借条写的不明确、还款时间不明确等问题。石英提醒,借条要写清借款人和贷款人,明确借款用途,此外,借条还需要载明借款期限、利率等信息,一旦告上法庭,借款上没有写明利率,相关诉求很难得到支持。另外,在欠条上签字需谨慎,一旦签字就需要承担相应义务,如果无法还款,将有可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还有一位市民打来电话,称自己在恋爱期间,女友要其买东西,他就买了东西,前后花费了10多万元,现在两人分手了,他想要把为女方买东西的钱要回来,认为这些花的钱都是女方要求的。石英仔细询问以后表示,双方当时是恋爱关系,作为成年人自愿为其购买东西,从法律上讲这是赠与行为。谈恋爱期间,如果觉得消费行为超过自己的经济能力,应当合理拒绝。
老公向娘家借钱打欠条是否算夫妻债务
法官:需要明确钱的用途
郭女士为老公借款一事打来热线电话,她说因老公搞投资,当时急需用钱,自己又没有钱,就想办法从娘家东拼西凑借了50万元。当时老公以个人名义给娘家人打了借条,借条也是老公签的字,自己没签。当时这个借条写的很模糊,写的是等老公赚钱回来以后就必须要还钱,她很担心自己这个借条写的有问题,钱要不回来。如果以后老公还不上钱了,这笔钱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否需要她共同还钱。
针对郭女士的疑问,石英询问该笔借款用在哪里?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因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郭女士表示,老公一直没有赚到钱,她没有用过。石英提醒,如果对方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郭女士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还有一位女士打来电话咨询类似问题。该女士说老公背着她在外借了钱,最近追债的人上门说要告她,要求她还钱,她才知道老公在外面借了钱,而且这个钱她也没有用过。她想问作为妻子需不需要跟老公一起偿还这笔债务。
石英安抚该女士,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欠条必须要夫妻共同签名,或者说经一方追认之后,才能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借的钱。“如果没有夫妻共债共签,也没有您的追认的话,很难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你们夫妻开的公司、经营店铺之类的共同经营项目,共同使用了这笔资金。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您来偿还这笔债务。”石英说。该女士追问,为了以防万一,如果和丈夫离婚了,是不是就不用担心了。石英解释,如果双方对簿公堂,法院会进一步地根据双方举证的证据进行审查,另外其丈夫与他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早已是客观事实了,即使现在离婚也不会影响最终裁判结果。
叶女士打来电话咨询,她说老公兄妹4人商议为公婆买了房子单独居住,当初约定几个人一起凑首付,贷款由她家先承担,其他几个兄妹再把贷款的钱还给他们。后来,房子买了,房子登记在公婆名下,因为自己家当时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好,首付款也变成自己家先出。贷款目前也是他们在负担,已经还了5年贷款。最近她找其他兄妹谈还买房钱的事情,其他人默不作声,没有还钱的意思。她想自己还有什么办法能够拿回钱?
听了叶女士的诉求,石英询问,当时给公婆买房时,四兄妹是否签订了协议,明确出资情况等事宜。叶女士称,当时大家是口头约定,未料现在的局面,现在他们家的负担也很重。石英建议,由于他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买房协议,叶女士现在主张让其他人来付贷款的诉求很难实现。毕竟是家庭内部事务,避免矛盾激化,叶女士可以与公婆商议明确这套房屋以后的归属问题。因为房子目前登记在公婆名下了,而且房款可以认定全部由叶女士一家人出资,实际上叶女士一家付出很多解决了公婆安享晚年居住的问题,可以请公婆以立遗嘱的形式,表示房子以后归叶女士一家,未来贷款叶女士可继续承担。
欠款人去世其家人放弃继承权致钱难要回
法官:建议起诉明确债权关系有效
一位市民向石英求助,称自己从2015年到2021年给发小断断续续借了钱,累计20多万元,发小也还了一部分,还剩17万多元没有还。2022年发小因故去世,当时借钱给发小时,鉴于双方关系好,他没要求对方出欠条,发小因做生意需要钱,他才借钱的。现在发小去世了,他也遇到了经济困难,剩下的钱不知道找谁讨回,找到发小的老婆、孩子,因为发小还欠了很多债务,也没有什么钱了,发小老婆、孩子就说他们都放弃了继承权,而且经济困难。现在这笔钱他还能要回吗?
石英说,从法律上来讲,这位市民有权利要求发小的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在他们继承发小遗产的范围内来清偿这笔债务。至于其家属说放弃继承权,口头宣称放弃无法被认定有效,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并且需要其举证证明他没有继承相关财产。石英建议该市民尽快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认定自己的债权合法有效,后续才可以申请执行。如果发小名下还有财产,那么可以用来清偿债务,如果确实无财产,即使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也会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现实困难。
向先生打来电话咨询,说他给朋友借了钱,借给对方30万元,当时朋友成立了公司,也是公司唯一的法定代表人,双方之间的合同是以这家公司的名义盖章签订的,而那位朋友找不到人了,这家公司现在变更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现在他该找谁要回钱。
石英表示,由于当时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公司名义签订,即对方公司向向先生借了钱,因此不管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借款人的主体始终是这家公司,建议将这家公司列为被告起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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