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月10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ST中捷(SZ002021,股价1.87元,市值12.86亿元)发布2022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去年净利润亏损,亏损额为4亿~4.2亿元,而公司之前预计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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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变脸”和一起诉讼判决有关,判决显示公司在9.5亿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公司对原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补提调整,从而导致前次业绩预告金额区间发生变动。实际上,这一“变脸”早有预警,2月6日晚间公司就披露了相关事项,只是未披露具体影响金额。
业绩“变脸”,预亏超4亿
今日晚间,ST中捷披露业绩修正公告,业绩“变脸”。
ST中捷公告,修正2022年度业绩预告,此前预计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区间为盈利450万元至670万元;修正后预计亏损4亿元至亏损4.2亿元。该公司连续两年出现大额亏损,在2021年当年就亏损了5.17亿元。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公司业绩修正原因是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通过EMS送达的(2022)粤民终1734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
判决显示公司在9.5亿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广东高院上述判决属于公司2022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在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公司已经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约5.37亿元,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以二审判决涉及的赔偿责任以及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对原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补提调整,从而导致前次业绩预告金额区间发生变动。
上述案件可以追溯至2017年一笔债务的差额补足协议。2017年6月27日,国通信托受托管理广州农商银行的一笔25亿元贷款,并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分批向华翔投资发放。根据上述银行说法,贷款信托成立当天,包括中捷资源在内的多个相关方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合同到期未能足额收到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中捷资源等应向上述银行补足差额。
其后,国通信托提前终止信托,并将债权转让给上述银行。但由于债务人华翔投资未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故银行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认为《差额补足协议》相关签订方需要承担相关债务。各方争论焦点便是《差额补足协议》。
一审中,中捷资源申请一审法院开具律师调查令,以便其调查收集华翔公司纳税申报表、广州农商银行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罪的相关材料。因中捷资源主张调查收集的上述材料在本案中不具备证明利益,故一审法院对中捷公司的申请不予准许,于法有据。中捷资源主张一审法院程序违法,广东高院不予支持。
被监管“催促”及时修正业绩
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出现业绩爆雷,此前已有“预警”。
早在2月6日晚间,ST中捷公告披露收到了二审《民事判决书》,当时就提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将导致公司本期及期后预计负债增加,相应减少本期及期后利润,具体损益金额以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而公司在同时披露的提示公告中表示,上述判决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9.54亿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1.12亿元,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
只是说,公司没有披露预计负债的具体金额。
不过,当时这一利空已在公司股价出现明显反映。
2月7日~2月9日,公司股价遭遇连续三个一字跌停。
另外,公司还于今日收到交易所关注函,要求公司审慎判断广东高院前述判决是否属于2022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评估该事项应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及对公司2022年净利润和年末净资产的具体影响,并及时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如需)。
可见,公司业绩“变脸”公告同交易所关注函时间同步。